5月13日晚间,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邦股份”,002237.SZ)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表示 ,2024年8月3日,恒邦股份冶炼一公司侧吹炉放铜口突发喷溅,造成现场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 ,恒邦股份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 。
2024年8月13日,恒邦股份公告上述安全事故及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等事项。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8月13日 ,恒邦股份有3名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死亡,3名在住院治疗中状况平稳,伤情较轻的11名员工已出院。
追溯到事故发生后 ,2024年8月22日,恒邦股份披露《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恒邦股份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称,截至8月13日 ,恒邦股份尚未收到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暂无法准确预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此次事故,恒邦股份公告中并没有明确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 ,而是用了“近日”这一模糊的字眼。
上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表示 ,恒邦股份迟至8月13日才公告前述安全事故及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的事项。恒邦股份有关安全事故及停产整顿的信息披露不及时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 、第7.7.11条第二款的规定。恒邦股份时任董事长张帆、总经理曲胜利、董事会秘书夏晓波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提到 ,希望恒邦股份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资料显示,恒邦股份创建于1988年 ,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2019年成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矿产资源开发、贵金属冶炼、高新材料研发及生产 、国际贸易等业务。
业绩方面,恒邦股份一季度实现营收189.59亿元,同比下降8.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亿元 ,同比增长10.52% 。
但是,恒邦股份近期披露的2025年一季报,遭遇时任独立董事王咏梅的质疑。
在4月召开的董事会上 ,王咏梅对涉及恒邦股份2025年一季报的议案投出弃权票。投出弃权票的理由包含恒邦股份2025年一季报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论述,未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事故对其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后续生产经营的风险纠错机制。
恒邦股份在2025年一季报中 ,仅披露了3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烟台牟平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8·3 ”较大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4月19日,恒邦股份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王咏梅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咏梅因工作繁忙 ,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5月14日,恒邦股份开盘下跌,总市值12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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